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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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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da4707">阿</span><span style="color: #da4707">奇</span><span style="color: #da4707">霉素</span>

简介:1.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以及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急性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用于肺炎链球菌、流感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3.用于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及盆腔炎。 4.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5.本药滴眼液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结膜炎。, 药物性状: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疏松块状物。, 药物适应症:1.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以及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急性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用于肺炎链球菌、流感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3.用于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及盆腔炎。 4.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5.本药滴眼液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结膜炎。, 药物不良反应: 1.胃肠:可见畏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腹胀、胃炎、黏膜炎、假膜性肠炎等;少数患者使用本药偶可引起口腔炎、口腔念珠菌感染;罕见舌变色、味觉变化。 2.肝:可见一过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乳酸脱氢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升高。有报道本药引起肝炎和胆汁淤积性黄疸等;偶尔引起肝坏死和肝衰竭,但罕有致死者,与本药相关性尚未确定。 3.精神神经系统:可见头痛、嗜睡。也可引起眩晕、惊厥、感觉异常、活动增多、攻击性反应、神经质、焦虑不安、忧虑等。 4.过敏反应:可见发热、皮疹、瘙痒。与本药相关性尚未确定的不良反应有荨麻疹、支气管痉挛、光敏反应、关节痛等。极少见过敏性休克和血管神经性水肿。严重者可发生多形性红斑、史-约综合征及中毒性表皮溶解坏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血液:可有白细胞、中性粒细胞、血小板减少等。 6.泌尿生殖系统:常见阴道炎,可见一过性血清肌酸酐升高。还可出现间质性肾炎及急性肾衰竭,但与本药关系尚未确定。 7.耳:有患者服用本药曾出现听力损害,包括听力丧失、耳鸣和(或)耳聋,与大剂量使用本药有关并且大多可逆。 8.心血管系统:可见心律不齐、室性心动过速。 9.其他:注射给药时可出现注射部位疼痛、局部炎症等。,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对一种大环内酯类药过敏者,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也可能过敏。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QT间期延长者慎用。 3.用于6个月以下幼儿中耳炎或社区获得性肺炎及2岁以下小儿咽炎或扁桃体炎的疗效与安全性均尚未确立。 4.孕妇须充分权衡利弊后用药。 5.哺乳妇女须充分权衡利弊后用药。 6.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肝功能。,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对本药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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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

其他
克拉<span style="color: #da4707">霉素</span>

简介:本药适用于敏感菌或敏感病原体所致的下列感染: 1.耳鼻咽喉部感染:急性中耳炎、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包括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毛囊炎、疖及伤口感染。 4.沙眼衣原体感染的尿道炎及宫颈炎。 5.牙源性感染。 6.军团菌感染。 7.分枝杆菌属引起的局部或弥漫性感染。 8.与其他药物联用,可根除幽门螺杆菌,从而减低十二指肠溃疡复发率。, 药物性状: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 药物适应症:本药适用于敏感菌或敏感病原体所致的下列感染: 1.耳鼻咽喉部感染:急性中耳炎、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包括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毛囊炎、疖及伤口感染。 4.沙眼衣原体感染的尿道炎及宫颈炎。 5.牙源性感染。 6.军团菌感染。 7.分枝杆菌属引起的局部或弥漫性感染。 8.与其他药物联用,可根除幽门螺杆菌,从而减低十二指肠溃疡复发率。, 药物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 (1)可出现胃肠不适,如恶心、消化不良、腹痛、呕吐和腹泻,味觉改变,口腔异味等。也有发生舌炎、胃炎、口腔念珠菌病和舌无色的报道。 (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胆红素水平升高;也可见严重但可逆转的黄疸或无黄疸的肝细胞性和(或)胆汗淤积性肝炎;极少有肝坏死的报道,且多与严重疾病和(或)同服其他药物有关。 (3)偶见假膜性肠炎。罕见胰腺炎。 2.肾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酸酐值升高。 3.血液: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极少发现血小板减少。 4.中枢神经系统:头痛,有报道用药后可发生短暂性头昏、眩晕、焦虑、失眠、噩梦、耳鸣、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幻觉和精神病,罕见惊厥。 5.过敏反应:轻者表现为药疹、荨麻疹,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及史-约综合征或毒性表皮坏死松解。 6.心血管系统:与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相似,本药与QT间期延长、室性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尖端扭转)有关。 7.其他:可发生牙变色、可逆性耳聋、静脉炎,极少发生低血糖症。,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对大环内酯类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中度至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药在6个月至12岁小儿中应用,耐受性良好;但在小于6个月小儿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4.孕妇禁用。 5.本药可分泌入乳汁,哺乳妇女使用应暂停哺乳。,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1.对本药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过敏者禁用。 2.心脏病(如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3.水电解质紊乱者禁用。 4.孕妇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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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霉素

其他
吉他<span style="color: #da4707">霉素</span>

简介:主要用于敏感革兰阳性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链球菌咽峡炎、猩红热、白喉、百日咳等,以及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痤疮等。, 药物性状: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药物适应症:主要用于敏感革兰阳性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链球菌咽峡炎、猩红热、白喉、百日咳等,以及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痤疮等。, 药物不良反应: 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较红霉素低,偶见皮疹和瘙痒。,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对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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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唑

其他
<span style="color: #da4707">阿</span>那曲唑

简介: 1.适用于他莫昔芬及其他抗雌激素疗法不能控制的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治疗。
2.适用于早期乳腺癌的辅助治疗。, 药物性状: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药物适应症: 1.适用于他莫昔芬及其他抗雌激素疗法不能控制的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治疗。
2.适用于早期乳腺癌的辅助治疗。, 药物不良反应:
1.胃肠道:主要症状为恶心,其他症状尚有呕吐、腹泻、便秘、腹痛和食欲减退。
2.中枢神经系统:主要表现为乏力、头痛、抑郁、失眠、头晕、感觉异常。
3.代谢/内分泌系统:可出现血清胆固醇浓度升高、体重增加。
4.泌尿/生殖系统:可出现白带、尿路感染、会阴阴道炎、阴道干燥、阴道出血、盆腔疼痛等。
5.肌肉骨骼系统:可出现关节炎、关节疼痛、骨质疏松、骨折、骨痛和关节病。
6.血液:可出现血栓性静脉炎。
7.心血管系统:可出现面部潮红、水肿。
8.呼吸系统:可出现咽炎、咳嗽和气短。
9.肝:有不足5%的绝经后乳腺癌患者用药后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10.皮肤:可出现皮疹、汗多。,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有血栓性疾病者(脑卒中、肺栓塞等)慎用本药。
2.该药不推荐用于儿童。
3.孕妇禁止使用本药。
4.哺乳期妇女禁用本药。
5.治疗期间应该定期监测血常规、血液生化常规、肝功能、血清脂质/脂蛋白浓度。,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小于20ml/min)。
3.中、重度肝功能不全者。
4.绝经前妇女。
5.孕妇。
6.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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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素

其他
氯<span style="color: #da4707">霉素</span>

简介:1.用于敏感菌所致伤寒、副伤寒。 2.用于沙门菌属感染的胃肠炎合并败血症。 3.用于耐氨苄西林的B型流感杆菌脑膜炎、青霉素过敏者的肺炎链球菌脑膜炎、脑膜炎球菌脑膜炎及敏感的革兰阴性杆菌脑膜炎(常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 4.用于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的耳源性脑脓肿。 5.可与氨基糖苷类药联用治疗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敏感菌所致的其他严重感染,如败血症及肺部感染。 6.用于Q热、落矾山斑点热、地方性斑疹伤寒和埃立克体病。 7.本药局部点眼可用于细菌性外眼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沙眼,眼周或眼内注射还可用于细菌性眼内感染。 8.本药局部滴耳可用于治疗敏感菌感染引起的外耳炎、急慢性中耳炎,本药耳栓还可用于耳道炎以及乳突根治术后流脓者。, 药物性状:白色或微带黄绿色的针状、长片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味苦。, 药物适应症:1.用于敏感菌所致伤寒、副伤寒。 2.用于沙门菌属感染的胃肠炎合并败血症。 3.用于耐氨苄西林的B型流感杆菌脑膜炎、青霉素过敏者的肺炎链球菌脑膜炎、脑膜炎球菌脑膜炎及敏感的革兰阴性杆菌脑膜炎(常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 4.用于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的耳源性脑脓肿。 5.可与氨基糖苷类药联用治疗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敏感菌所致的其他严重感染,如败血症及肺部感染。 6.用于Q热、落矾山斑点热、地方性斑疹伤寒和埃立克体病。 7.本药局部点眼可用于细菌性外眼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沙眼,眼周或眼内注射还可用于细菌性眼内感染。 8.本药局部滴耳可用于治疗敏感菌感染引起的外耳炎、急慢性中耳炎,本药耳栓还可用于耳道炎以及乳突根治术后流脓者。, 药物不良反应: 1.心血管系统:可见心肌损害。 2.中枢神经系统:长期用药后可出现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听力减退、失眠、幻视、谵妄等神经系统症状,多属可逆性。也有长期用药后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的报道。 3.呼吸系统:可见循环呼吸骤停。 4.肝脏:原有肝病者用药后可能引起黄疸、肝脂肪浸润甚至急性重型肝炎。 5.胃肠道:用药后常见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还可见舌炎、口腔炎。 6.血液:可见骨髓抑制、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铁粒幼细胞贫血、粒细胞及血小板减少。 7.皮肤:少见剥脱性皮炎、接触性皮炎。 8.过敏反应:少见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药物热等过敏反应症状,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 9.其他: (1)灰婴综合征(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多见于新生儿(尤其早产儿)大剂量使用本药时。 (2)长期口服本药可能诱发出血倾向。 (3)长期用药后可使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引起二重感染。,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损害者及体弱患者慎用。 2.本药易导致血药浓度过高而发生“灰婴综合征”,故新生儿(尤其早产儿)不宜应用本药。 3.老年患者组织器官大多退化,功能减退,自身免疫功能亦降低,易发生本药所致的各种严重不良反应,应慎用。 4.本药可透过胎盘屏障,早产儿和足月产新生儿均可能引发“灰婴综合征”,因此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末期或分娩期不宜应用。 5.本药可经乳汁分泌,有导致婴儿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 6.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呈假阳性。 7.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用药中应定期检查周围全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需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应作骨髓检查,以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 (2)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同时接受经肝代谢的其他药物的患者如有指征应用本药时,均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 2.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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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砜霉素

其他
甲砜<span style="color: #da4707">霉素</span>

简介: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肠道感染等。, 药物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 药物适应症: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肠道感染等。, 药物不良反应: 1.血液: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减低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罕见。 2.胃肠道:用药后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上腹不适和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较为常见。 3.灰婴综合征:尚未发现早产儿及新生儿有使用本药致灰婴综合征的报道,仅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的个案报道。 4.过敏反应:用药后发生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药物热等过敏反应较少见,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 5.神经系统:长期用药后可出现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表现为听力减退、失眠、幻视、谵妄等,多属可逆性。也有长期用药后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的报道。 6.肝毒性:原有肝病者用药后可能引起黄疸、肝脂肪浸润、甚至急性重型肝炎。 7.二重感染:长期用药后可使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引起二重感染。 8.其他: (1)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用药后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2)长期口服给药,可能抑制肠道菌群而使维生素K合成受阻,诱发出血倾向。,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年老及体弱者慎用。 2.新生儿、早产儿由于肝脏酶系统未发育成熟,肾脏排泄功能又差,药物自肾排泄缓慢,易导致血药浓度过高而发生“灰婴综合征”,因此新生儿、早产儿应避免使用。 3.本药可透过胎盘屏障,可能引起早产儿和足月产新生儿发生“灰婴综合征”,因此孕妇(尤其是妊娠末期或分娩期)应避免使用。 4.本药可自乳汁分泌,对哺乳婴儿可造成包括骨髓抑制在内的不良反应,因此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暂停哺乳。 5.本药可使硫酸铜法测定尿糖结果呈假阳性。 6.用药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全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需检查网织红细胞计数;必要时做骨髓检查。,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2.骨髓抑制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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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沙霉素

其他
交沙<span style="color: #da4707">霉素</span>

简介:1.用于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 2.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 3.用于治疗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药物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本品在甲醇、乙醇或乙醚中易溶,在水中极微溶解。, 药物适应症:1.用于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 2.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 3.用于治疗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药物不良反应: 1.用药后可出现腹泻、恶心、呕吐、胃痛、食欲减退等胃肠道症状,其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 2.少数患者可出现肝功能异常、黄疸,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增高。 3.偶可出现药物热、皮疹、荨麻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过敏反应症状。 4.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5.大剂量服用本药(尤其是肝肾疾病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12岁以下儿童、胆道阻塞者慎用。 3.老年患者大剂量服用本药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但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虽然在新生儿和胎儿血中未能检出,但孕妇服用本药时仍宜权衡利弊。 5.本药可分泌入乳汁中,故哺乳妇女服用应暂停哺乳。 6.本药可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 7.长期用药时应监测肝功能。,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对本药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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