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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丙酮胺

其他
<span style="color: #da4707">环</span>丙酮胺

简介: 外用于治疗由皮肤癣菌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等所致的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尤其是角化增厚型)、体癣、股癣;亦可用于头癣;也适用于治疗甲真菌病。外用于由念珠菌如白念珠菌等所致的皮肤念珠菌感染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外用于由马拉色菌属所致的花斑癣。, 药物适应症: 外用于治疗由皮肤癣菌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等所致的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尤其是角化增厚型)、体癣、股癣;亦可用于头癣;也适用于治疗甲真菌病。外用于由念珠菌如白念珠菌等所致的皮肤念珠菌感染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外用于由马拉色菌属所致的花斑癣。, 药物不良反应:
1.少数患者出现局部发红、瘙痒、刺痛或烧灼感等刺激症状。
2.偶可发生接触性皮炎。,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2.不可用于眼睛。
3.用药过程中若局部皮肤过敏、皮疹加重、瘙痒,应立即停用。,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1.儿童忌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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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其他
双<span style="color: #da4707">环</span>醇

简介: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药物性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药物适应症: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药物不良反应: 服药后个别患者出现头晕;极个别患者发生皮疹,必要时可服用抗过敏药,皮疹明显者可停药观察。,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道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者应慎用。 2.对于孕妇本品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暂缺乏。 3.哺乳期妇女本品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暂缺乏。 4.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本品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暂缺乏。 5.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6.疗程结束后应加强随访。 ,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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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磷酰胺

处方药
西药
异<span style="color: #da4707">环</span>磷酰胺

简介: 用于治疗睾丸癌、卵巢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肺癌、头颈部癌、黑色素瘤、骨及软组织肉瘤、子宫颈癌、食管癌、急性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 药物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状粉末,无臭,无味,在水中易溶,乙醇中易溶。, 药物适应症: 用于治疗睾丸癌、卵巢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肺癌、头颈部癌、黑色素瘤、骨及软组织肉瘤、子宫颈癌、食管癌、急性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 药物不良反应:
1.血液:本药主要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表现为轻至中度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和血小板一般于给药后1~2周降至最低值,大多可在2~3周恢复正常。
2.泌尿生殖系统:可导致出血性膀胱炎(为本药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尿频、尿急、尿痛及血尿,可出现于给药后几小时至几周内,通常停药后几日内可消失。还可导致肾功能损害,表现为血肌酸酐升高等;高剂量时可致肾小管坏死。长期用药可能导致不育。
3.精神神经系统:可有嗜睡、精神异常,偶有癫痫样发作。肾功能不全者或既往用过顺铂者,可出现焦虑不安、紧张、幻觉和乏力等,少见晕厥、昏迷。剂量过高时也可导致以上不良反应。
4.肝:少见一过性肝功能异常。
5.胃肠道:可有食欲减退、恶心和呕吐。
6.其他:少见脱发。注射局部可产生静脉炎。长期用药可产生免疫抑制、垂体功能低下和继发性肿瘤。另有报道,高剂量给药时可导致肺炎和心脏毒性。,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慎用:(1)低白蛋白血症者。(2)肝、肾功能不全者。(3)骨髓抑制者。(4)育龄患者。(5)出血性膀胱炎患者。(6)既往使用过顺铂者。
2.儿童长期用药可引起范科尼(Fanconi)综合征。
3.孕妇禁用本药。
4.哺乳期妇女禁用本药。
5.应当检查或监测用药期间应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及肝、肾功能。,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2.双侧输尿管阻塞者禁用。
  3.严重骨髓抑制者禁用。
4.孕妇禁用。
5.哺乳期妇女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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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甲

其他
氨甲<span style="color: #da4707">环</span>酸

简介:1.主要用于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 2.也适用于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的脏器外伤或手术出血,如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 3.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剥、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 4.用于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 5.中枢神经系统的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药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有并发脑水肿或脑梗死的危险。对重症有手术指征的患者,本药仅作辅助用药。 6.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频率,降低严重程度。 7.用于血友病患者(缺乏凝血因子VⅢ或Ⅸ):(1)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用本药治疗。(2)口腔手术后,可用于防止或减轻术后出血。 8.尚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剂。用于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物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 药物适应症:1.主要用于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 2.也适用于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的脏器外伤或手术出血,如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 3.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剥、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 4.用于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 5.中枢神经系统的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药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有并发脑水肿或脑梗死的危险。对重症有手术指征的患者,本药仅作辅助用药。 6.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频率,降低严重程度。 7.用于血友病患者(缺乏凝血因子VⅢ或Ⅸ):(1)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用本药治疗。(2)口腔手术后,可用于防止或减轻术后出血。 8.尚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剂。用于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物不良反应: 1.本药不良反应较氨基己酸少,可出现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血凝固所致),偶有药物过量引起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2.因本药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物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心、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及用于前列腺或尿路手术的止血时慎用。 2.本药可透过胎盘,孕妇用药应谨慎。 3.本药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应谨慎。 4.持续使用本药时间较长时,应作眼科检查(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检查)。,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2.有血栓形成倾向(如急性心肌梗死)或有纤维蛋白沉积时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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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氨酸

其他
<span style="color: #da4707">环</span>丝氨酸

简介:1.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用以治疗顽固性结核。 2.亦可用于尿道感染,但首选使用其他毒性作用较小的药物。, 药物性状:白色或淡黄色结晶性粉末。有吸湿性,无臭,味苦。熔点155~156℃(分解)。易溶于水,略溶于乙醇,微溶于氯仿、乙醚。, 药物适应症:1.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用以治疗顽固性结核。 2.亦可用于尿道感染,但首选使用其他毒性作用较小的药物。, 药物不良反应: 1.心血管系统:每日服用本药1~1.5g的患者可能突发充血性心力衰竭。 2.中枢神经系统:使用本药时常见症状包括:嗜睡、昏迷、头痛、震颤、构音障碍、眩晕、意识模糊、神经质、易怒、精神病、妄想症、紧张症、颤搐、反射亢进、全身麻痹、癫痫强直-阵挛性发作以及癫痫失神性发作。神经系统的副作用更常发生于有精神心理问题病史的患者,且更常发生于治疗的最初两周内,而且常由大剂量用药引起。 3.肌肉骨骼系统:在结核病的多药联合治疗中,本药与多发性关节炎的发生有关。 4.肝脏:罕见肝脏毒性。有引起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报道。 5.血液:有报道应用本药可偶发巨幼细胞贫血。 6.眼:有报道本药可引起视觉障碍。 7.过敏反应:本药引起变态反应不常见,但有用药后出现皮疹、史-约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的报道。,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儿童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定。 2.本药可通过母体进入羊水及胎儿体内,妊娠期妇女慎用。 3.哺乳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 4.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血药浓度、神经功能。,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 2.癫痫患者。 3.抑郁症、重度焦虑或精神病患者。 4.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5.过量酗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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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丙

其他
盐酸丙<span style="color: #da4707">环</span>定

简介:用于帕金森病及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反应,对强直的疗效优于震颤。, 药物适应症:用于帕金森病及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反应,对强直的疗效优于震颤。, 药物不良反应: 本药的不良反应与苯海索相似,可有头晕、视物模糊、瞳孔散大、口干,恶心等。, 注意事项: 1.慎用:(1)低血压者。(2)精神障碍者。(3)前列腺肥大患者。(4)心动过速者。(5)尿潴留者。 2.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对本药敏感,较易发生精神病样症状。 3.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国内尚无孕妇用药相关资料,美国药品与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4.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可分泌入乳汁,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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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多西

其他
盐酸多西<span style="color: #da4707">环</span>素

简介:1.可用于治疗: (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恙虫病、洛矶山热和Q热。 (2)支原体属感染。 (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芽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4)回归热。 (5)布鲁菌病(与氨基糖苷类药联用)。 (6)霍乱。 (7)鼠疫(与氨基糖苷类药联用)。 (8)兔热病。 (9)软下疳。 2.可用于治疗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患者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 3.也可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胆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尤其适用于有四环素适应证但合并肾功能损害的感染患者。 4.可用于治疗前列腺炎(本药在前列腺组织中的浓度较高)、成人牙周炎。 5.可用于治疗和预防疟疾。 6.还可用于中、重度痊疮患者的辅助治疗。 7.短期服用可作为旅行者腹泻的预防用药。, 药物性状: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味苦。本品在水或甲醇中易溶,在乙醇或丙醇中微溶,在氯仿中几乎不溶。, 药物适应症:1.可用于治疗: (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恙虫病、洛矶山热和Q热。 (2)支原体属感染。 (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芽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4)回归热。 (5)布鲁菌病(与氨基糖苷类药联用)。 (6)霍乱。 (7)鼠疫(与氨基糖苷类药联用)。 (8)兔热病。 (9)软下疳。 2.可用于治疗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患者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 3.也可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胆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尤其适用于有四环素适应证但合并肾功能损害的感染患者。 4.可用于治疗前列腺炎(本药在前列腺组织中的浓度较高)、成人牙周炎。 5.可用于治疗和预防疟疾。 6.还可用于中、重度痊疮患者的辅助治疗。 7.短期服用可作为旅行者腹泻的预防用药。, 药物不良反应: 本药不良反应与其他四环素类药相似,但无明显肾毒性。 1.骨骼:本药可沉积在牙和骨骼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发育不良。 2.胃肠道:口服本药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痛、腹胀、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剂量越大反应越重。 3.肝脏:可见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胆红素等测定值升高。大剂量用药可引起肝脏损害。 4.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 5.血液:偶见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 6.中枢神经系统:偶见良性颅内压增高,出现头痛、呕吐、视神经盘水肿等,停药后可缓解。 7.二重感染:长期用药可发生细菌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8.其他:偶见胰腺炎或与肝毒性同时发生的胰腺炎。长期用药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四环素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药过敏。 2.原有肝病患者慎用。 3.8岁以下小儿应用本药可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 4.本药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和骨的钙质区中,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以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 5.本药可分泌入乳汁,乳汁中浓度较高,哺乳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6.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 (1)由于本药对荧光的干扰,可使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测定结果偏高。 (2)有报道本药可影响梅毒检测结果。 7.长期用药者应监测血药浓度,并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功能。,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1.对本药或其他四环素类药过敏者禁用。 2.8岁以下儿童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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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盐酸米诺

其他
盐酸米诺<span style="color: #da4707">环</span>素

简介:本药可用于治疗敏感菌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梅毒螺旋体等敏感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 1.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疖、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扁桃体炎、肩周缘炎、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颚窦炎、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等。因本药极易穿透皮肤,故尤其适用于痤疮。 2.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骨髓炎、骨炎等。 3.呼吸系统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支原体肺炎、肺部化脓症、中耳炎、副鼻窦炎等。 4.消化系统感染: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等。 5.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尿道炎(包括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睾炎、子宫内膜感染、宫颈沙眼衣原体感染等。 6.其他;败血症、菌血症、腹膜炎、立克次体病、淋巴肉芽肿、下疳、鼠疫、霍乱、布氏杆菌病(与链霉素联合应用)等。 7.当患者不耐青霉素时,可用于治疗淋病奈瑟菌、梅毒和雅司螺旋体、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炭疽杆菌、放线菌、梭杆菌所致感染。 8.可用于阿米巴病的辅助治疗。 9.局部给药可用于改善敏感菌所致牙周炎(慢性边缘性牙周炎)的各种症状。, 药物性状:黄色结晶性粉末。溶于水,遇光不稳定,味苦。, 药物适应症:本药可用于治疗敏感菌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梅毒螺旋体等敏感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 1.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疖、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扁桃体炎、肩周缘炎、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颚窦炎、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等。因本药极易穿透皮肤,故尤其适用于痤疮。 2.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骨髓炎、骨炎等。 3.呼吸系统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支原体肺炎、肺部化脓症、中耳炎、副鼻窦炎等。 4.消化系统感染: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等。 5.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尿道炎(包括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睾炎、子宫内膜感染、宫颈沙眼衣原体感染等。 6.其他;败血症、菌血症、腹膜炎、立克次体病、淋巴肉芽肿、下疳、鼠疫、霍乱、布氏杆菌病(与链霉素联合应用)等。 7.当患者不耐青霉素时,可用于治疗淋病奈瑟菌、梅毒和雅司螺旋体、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炭疽杆菌、放线菌、梭杆菌所致感染。 8.可用于阿米巴病的辅助治疗。 9.局部给药可用于改善敏感菌所致牙周炎(慢性边缘性牙周炎)的各种症状。, 药物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可见畏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吞咽困难、舌炎、小肠结肠炎、胰腺炎和肛门生殖器区域炎性病变、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等消化系统症状,原有肝、肾功能不全者及妊娠后期妇女更易发生。 2.皮肤:可见斑丘疹、红斑样皮疹等。 3.肾脏:少见血尿素氮和肌酸酐值升高,尤多见于肾功能不全者,且与剂量相关。 4.牙齿和骨骼:在儿童牙齿和骨骼生长期使用本药,可引起牙齿长久变色和抑制牙齿和骨骼生长。 5.中枢神经系统:用药后偶见成人良性颅压内增高。 6.血液:偶见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等。 7.甲状腺:长期用药可出现甲状腺的棕-黑显微变色。 8.前庭毒性:大剂量用药可引起前庭功能紊乱。 9.过敏反应:较青霉素类药少见。主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药物热、光敏性皮炎和哮喘等;也可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多关节疼痛、过敏性紫癜、心包炎、全身性红斑狼疮恶化。 10.其他:长期用药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耐药菌或真菌过度繁殖,引起二重感染,出现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变色等。,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四环素类药过敏者,可对其他四环素类药过敏。 2.慎用: (1)肝、肾功能不全者。 (2)口服吸收不良、不能进食或有食管通过障碍者。 (3)全身状态差者。 3.8岁以下小儿应用本药可致恒牙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因此8岁以下儿童禁用本药。 4.老年患者慎用本药。 5.本药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引起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抑制胎儿骨骼生长。 6.本药可经乳汁分泌,且乳汁中浓度较高。由于本药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和抑制婴儿骨骼的生长发育。 7.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由于本药对荧光的干扰,可使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测定结果偏高。 8.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长期治疗时应定期对器官系统进行实验室评价,包括造血系统、肾脏和肝脏。 (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用药时应监测血药浓度。 (3)怀疑患有梅毒时,应在开始治疗前进行暗视野检查,并每月进行血清学检查1次,至少持续4个月。,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1.对本药或其他四环素类药过敏者禁用。 2.8岁以下儿童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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