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酸氮芥

1.骨髓抑制者或肿瘤已浸润至骨髓者、感染者、曾接受过化疗或放疗者慎用。
2.本药有致突变、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先天性畸形或死亡,孕妇禁用。
3.哺乳期妇女禁用本药。
4.本药可降低血浆胆碱酯酶浓度。
5.用药前后及用药时须每周检查血常规及血小板计数1~2次,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及血尿酸。有严重呕吐者应测定血电解质。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哺乳期妇女禁用。
1.主要用于霍奇金病及其他恶性淋巴瘤、肺癌,也用于恶性腔内积液、上腔静脉综合征以及头颈部癌等。
2.外用可治疗皮肤蕈样真菌病。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有引湿性与腐蚀性.本品在水中极易溶解,在乙醇中易溶。
1.主要用于霍奇金病及其他恶性淋巴瘤、肺癌,也用于恶性腔内积液、上腔静脉综合征以及头颈部癌等。
2.外用可治疗皮肤蕈样真菌病。
1.血液:本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可显著降低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严重者可出现全血细胞减少。白细胞最低值一般于给药后第7~15日出现,停药后2~4周一般可恢复。
2.消化系统:可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或腹泻,常出现于注射后3~6小时,持续约24小时。
3.泌尿生殖系统:可致月经紊乱、卵巢功能衰竭、睾丸萎缩、精子减少等。可见血、尿中尿酸含量增加。
4.局部反应:本药局部刺激作用较强,多次注射可引起血管硬化、疼痛及血栓性静脉炎。高浓度局部灌注,可导致严重的外周静脉炎、肌肉坏死及脱皮。如药液外漏可致局部肿胀、疼痛,甚至组织坏死、溃疡。局部给药可产生迟发性皮肤过敏反应。
5.致癌性:长期用药者,继发性肿瘤的危险性增加。
6.神经系统:可有头晕、乏力。
7.其他:可见脱发等。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