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孢呋辛酯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本品为头孢呋辛的口服制剂。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1.化脓性链球菌所致咽炎、扁桃体炎。
2.肺炎链球菌青霉素敏感株、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所致急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仅非 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4.肺炎链球菌青霉索敏感株、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
5.肺炎链球菌青霉素敏感株、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副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加重。
6.金葡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化脓性链球菌所致单纯性皮肤、软组织感染。
7.大肠埃希菌或肺炎克雷伯菌所致急性单纯性膀胱炎。
8.淋病奈瑟球菌(包括产青霉索酶及非产青霉素酶菌株)所致急性单纯性淋菌性尿道炎、宫颈炎、直肠肛门感染。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几乎无臭,味苦。
本品为头孢呋辛的口服制剂。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1.化脓性链球菌所致咽炎、扁桃体炎。
2.肺炎链球菌青霉素敏感株、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所致急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仅非 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4.肺炎链球菌青霉索敏感株、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
5.肺炎链球菌青霉素敏感株、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副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加重。
6.金葡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化脓性链球菌所致单纯性皮肤、软组织感染。
7.大肠埃希菌或肺炎克雷伯菌所致急性单纯性膀胱炎。
8.淋病奈瑟球菌(包括产青霉索酶及非产青霉素酶菌株)所致急性单纯性淋菌性尿道炎、宫颈炎、直肠肛门感染。
头孢呋辛酯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而轻微,多不影响疗程的完成。
1.主要为胃肠道反应(3.0%~3.7%),如恶心、呕吐、腹泻等。
2.过敏反应的发生与其他头孢菌素相似。
3.偶见假膜性肠炎。
4.1.1%的患者可发生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1.0%~1.6%的患者可发生一过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1.青霉素过敏者慎用。既往曾发生过敏性休克者不宜应用。
2.孕妇慎用。
3.乳母应用本品对应暂停授乳。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中度和重度者须对症处理以及给予艰难梭菌敏感的药物。
4.胃肠道吸收障碍者不宜应用本品。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