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莫司汀

1.常用于治疗原发和继发脑部恶性肿瘤、脑膜白血病。
2.也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恶性淋巴瘤、黑色素瘤、肺癌,与氟尿嘧啶合用可治疗胃癌及直肠癌。对头颈部癌和睾丸肿瘤也有效。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或微黄绿色的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本品在甲醇或乙醇中溶解,在水中不溶。熔点本品熔点为30~32℃,熔融时同时分解。
1.常用于治疗原发和继发脑部恶性肿瘤、脑膜白血病。
2.也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恶性淋巴瘤、黑色素瘤、肺癌,与氟尿嘧啶合用可治疗胃癌及直肠癌。对头颈部癌和睾丸肿瘤也有效。
1.血液:迟发性骨髓抑制是本药剂量限制性毒性。单次静脉给药后,白细胞计数最低值出现于用药后5~6周,在6~7周逐渐恢复,多次用药后,可延迟至10~12周恢复;血小板在4~5周时降至最低值,在6~7周内恢复。此外,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时,有出现继发急性白血病的报道,罕见骨髓发育不良。
2.消化系统:可有恶心、呕吐、食欲缺乏。可有轻度肝功能损害,出现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胆红素升高。大剂量用药时,有出现门静脉高压、腹水、肝坏死的个案报道。
3.泌尿生殖系统:可出现肾体积缩小、氮质血症、肾功能不全。罕见出血性膀胱炎。本药可抑制睾丸或卵巢功能,引起精子缺乏或闭经。
4.呼吸系统:长期治疗可导致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部分患者使用1~2个疗程后即出现肺并发症,部分患者不能恢复。
5.眼:罕见视网膜炎、侧眼眶痛及巩膜红斑、视网膜动脉狭窄、视网膜出血、视神经纤维层梗死而致盲。尚可见视网膜色素沉着。
6.皮肤:可有皮肤瘙痒、脱发,滴速过快时皮肤可呈红色
7.其他:可导致血栓性静脉炎,大剂量给药时可导致脑脊髓病变。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1.骨髓抑制者、感染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及接受过放疗或其他抗癌药治疗者慎用。
2.本药用于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3.老年人易伴有肾功能减退,可影响本药排泄,用药时应谨慎。
4.本药有致畸作用,孕妇禁用(特别是妊娠早期)。
5.哺乳期妇女禁用本药。
6.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及肺功能。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本药过敏者。
2.孕妇。
3.哺乳期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