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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克拉酸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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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da4707">阿莫西林</span><span style="color: #da4707">克拉</span><span style="color: #da4707">维</span>酸钾

简介:用于治疗对本药敏感但对阿莫西林、氨苄西林或第一代头孢菌素耐药的产酶耐药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如扁桃体炎、鼻窦炎、咽炎。 2.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 3.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软下疳、产后感染。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如疖、脓肿、蜂窝组织炎、外伤感染。 5.骨和关节感染,如骨髓炎。 6.其他感染,如腹内脓毒症、败血症、腹膜炎、中耳炎、术后感染等。, 药物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颗粒。, 药物适应症:用于治疗对本药敏感但对阿莫西林、氨苄西林或第一代头孢菌素耐药的产酶耐药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如扁桃体炎、鼻窦炎、咽炎。 2.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 3.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软下疳、产后感染。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如疖、脓肿、蜂窝组织炎、外伤感染。 5.骨和关节感染,如骨髓炎。 6.其他感染,如腹内脓毒症、败血症、腹膜炎、中耳炎、术后感染等。, 药物不良反应: 1.本品耐受性良好。绝大多数不良反应轻微而短暂。最常见者为腹泻(9%)、恶心(3%)、皮疹和尊麻疹((3%)、呕吐((1%)。 2.不良反应发生率,尤其是腹泻与给药剂量呈正相关。少见的不良反应有腹部不适、腹胀和头痛等。,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参见阿莫西林钠。 2.用本品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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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酸钾

其他
<span style="color: #da4707">克拉</span><span style="color: #da4707">维</span>酸钾

简介:克拉维酸与氨苄西林或阿莫西林或替卡西林等联合,可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耳鼻喉科、呼吸道、尿路、皮肤软组织感染和某些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等。, 药物性状: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结晶性粉末;微臭;极易引湿。本品在水中极易溶解,在甲醇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乙醚中不溶。, 药物适应症:克拉维酸与氨苄西林或阿莫西林或替卡西林等联合,可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耳鼻喉科、呼吸道、尿路、皮肤软组织感染和某些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等。, 药物不良反应: 克拉维酸每次250mg,每日3次,可发生腹泻,亦可出现恶心。,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禁忌症: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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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卡西林-克拉

其他
替卡西林-<span style="color: #da4707">克拉</span><span style="color: #da4707">维</span>酸

简介:替卡西林-克拉维酸适应证为产β内酰胺酶的细菌所致下列感染:①克雷伯菌属、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及金葡菌所致败血症。②克雷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铜绿假单胞菌或金葡菌所致下呼吸道感染。③金葡菌所致骨关节感染。④克雷伯菌属、大肠埃希菌、金葡菌所致皮肤、软组织感染。⑤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柠檬酸杆菌属、阴沟肠杆菌、黏质沙雷菌、铜绿假单胞菌或金葡菌所致尿路感染(包括单纯或复杂性)。⑥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产黑色素拟杆菌所致妇产科感染。⑦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脆弱拟杆菌所致腹腔感染。, 药物性状: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 药物适应症:替卡西林-克拉维酸适应证为产β内酰胺酶的细菌所致下列感染:①克雷伯菌属、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及金葡菌所致败血症。②克雷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铜绿假单胞菌或金葡菌所致下呼吸道感染。③金葡菌所致骨关节感染。④克雷伯菌属、大肠埃希菌、金葡菌所致皮肤、软组织感染。⑤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柠檬酸杆菌属、阴沟肠杆菌、黏质沙雷菌、铜绿假单胞菌或金葡菌所致尿路感染(包括单纯或复杂性)。⑥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产黑色素拟杆菌所致妇产科感染。⑦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脆弱拟杆菌所致腹腔感染。, 药物不良反应: 1.替卡西林~克拉维酸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胃胀、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痛痒、药物热等过敏反应,注射局部红肿、疼痛、静脉炎以及头痛等。偶见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过敏性休克和癫痫等严重反应; 3.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见一过性ALT、AST、LDH、肌酐、尿素氮升高,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 ,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内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保持气道畅通、给与吸氧及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给药剂量。 3.本品应慎用于肝功能不全患者。 4.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均属妊娠期用药B类。 5.乳妇患者应用本品时宜暂停授乳。 6.在3个月~16岁儿童中应用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是安全的,小于3个月的婴幼儿中,尚缺乏足够的临床资料,不宜应用本品。 7.应用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时需定期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 8.部分应用β内酰胺类患者可出现出血症状,表现在血小板聚集力下降,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尤多见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疗程中如出现出血现象应停药。 9.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偶可致低钾血症,因此在治疗水、电解质失衡患者时需定期随访电解质; 10.每1g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含有103.6mg钠盐,用于限制钠盐摄入者需注意。 ,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对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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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

其他
<span style="color: #da4707">克拉</span>霉素

简介:本药适用于敏感菌或敏感病原体所致的下列感染: 1.耳鼻咽喉部感染:急性中耳炎、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包括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毛囊炎、疖及伤口感染。 4.沙眼衣原体感染的尿道炎及宫颈炎。 5.牙源性感染。 6.军团菌感染。 7.分枝杆菌属引起的局部或弥漫性感染。 8.与其他药物联用,可根除幽门螺杆菌,从而减低十二指肠溃疡复发率。, 药物性状: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 药物适应症:本药适用于敏感菌或敏感病原体所致的下列感染: 1.耳鼻咽喉部感染:急性中耳炎、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包括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毛囊炎、疖及伤口感染。 4.沙眼衣原体感染的尿道炎及宫颈炎。 5.牙源性感染。 6.军团菌感染。 7.分枝杆菌属引起的局部或弥漫性感染。 8.与其他药物联用,可根除幽门螺杆菌,从而减低十二指肠溃疡复发率。, 药物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 (1)可出现胃肠不适,如恶心、消化不良、腹痛、呕吐和腹泻,味觉改变,口腔异味等。也有发生舌炎、胃炎、口腔念珠菌病和舌无色的报道。 (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胆红素水平升高;也可见严重但可逆转的黄疸或无黄疸的肝细胞性和(或)胆汗淤积性肝炎;极少有肝坏死的报道,且多与严重疾病和(或)同服其他药物有关。 (3)偶见假膜性肠炎。罕见胰腺炎。 2.肾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酸酐值升高。 3.血液: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极少发现血小板减少。 4.中枢神经系统:头痛,有报道用药后可发生短暂性头昏、眩晕、焦虑、失眠、噩梦、耳鸣、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幻觉和精神病,罕见惊厥。 5.过敏反应:轻者表现为药疹、荨麻疹,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及史-约综合征或毒性表皮坏死松解。 6.心血管系统:与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相似,本药与QT间期延长、室性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尖端扭转)有关。 7.其他:可发生牙变色、可逆性耳聋、静脉炎,极少发生低血糖症。,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对大环内酯类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中度至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药在6个月至12岁小儿中应用,耐受性良好;但在小于6个月小儿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4.孕妇禁用。 5.本药可分泌入乳汁,哺乳妇女使用应暂停哺乳。,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1.对本药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过敏者禁用。 2.心脏病(如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3.水电解质紊乱者禁用。 4.孕妇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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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

处方药
西药
<span style="color: #da4707">阿莫西林</span>

作用功效:1.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3)泌尿、生殖道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 2.适用于治疗急性单纯性淋病。 3.亦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 4.尚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性溃疡复发率。用法用量:本品为处方药,必须由医生根据病情开处方拿药,并遵医嘱用药,包括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等,不得擅自按照药品说明书自行用药。本品可在空腹或饭后口服,并可与牛奶等食物同服,阿莫西林有哪些剂型或规格?阿莫西林有多种口服制剂和规格,其给药方法、吸收速度、稳定性等均有所不同,各有特点。不同厂家的制剂因生产工艺不同,其药效和不良反应也可能不同,具体如何选择请咨询医生。(按C16H19N3O5S 计)阿莫西林片:0.125 g;0.25 g·阿莫西林胶囊:0.125 g;0.25 g;0.5 g.·阿莫西林颗粒:0.125 g;0.25 g。·阿莫西林干混悬剂:0.125 g;0.25 g。·阿莫西林分散片:0.125 g;0.25 g;0.5 g.阿莫西林的具体用法是什么?对于成人,口服剂量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治疗无并发症的急性尿路感染可予以单次口服本品3g即可。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剂量为一次0.5~1g,每日3~4次。与适当的抗菌疗法联合用药根除幽门螺杆菌,一次1.0g,一日2次,餐后口服,疗程7日或10日。对于耐药严重的患者,i考虑适当延长至14日,但不应超过14日。对于儿童,口服剂量为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严重感染时,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一日40~80mg/kg,分3~4次。新生儿和早产儿,一日30mg,每12小时1次。对于肾损伤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在肾小球滤过率为10~50mlmin和小于10ml/min的患者,其给药间隔应分别为8~12小时和16小时。血液透析可影响血药浓度,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以1g阿莫西林不良反应:本药不良反应总发生率为5%~6%。 1.胃肠道: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较为多见(约占3.1%);偶有致假膜性肠炎的报道。 2.过敏反应:皮疹(约2%,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药物热、哮喘等过敏反应症状也较为常见;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 3.肝脏:少见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 4.肾脏:偶见急性间质性肾炎等。 5.血液:偶见血液学异常,如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等。 6.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行为异常及惊厥等。 7.二重感染:长期、大剂量用药可致菌群失调,出现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注意事项:1.交叉过敏:对一种青霉素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过敏,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 2.慎用: (1)肾功能严重损害者。 (2)有哮喘、湿疹、花粉症、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3.老年患者可能须调整剂量。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 (1)晚期妊娠孕妇应用阿莫西林后可使血浆中结合的雌激素浓度降低,但对不结合的雌激素和孕激素无影响。 (2)本药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建议孕妇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才应用本药。 5.本药可少量分泌入乳汁中,虽尚无发生严重问题的报告,但哺乳妇女用药后可能使婴儿致敏或引起腹泻、皮疹、念珠菌属感染等,因此应用时须权衡利弊。 6.用药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用葡萄糖酶法测定则不受影响。 7.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2)大剂量应用阿莫西林钠时,应监测血清钠。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禁忌症:1.对本药或其他青霉素类药过敏者。 2.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等患者。 3.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避免使用(因应用本药易发生皮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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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铵

其他
匹<span style="color: #da4707">维</span>溴铵

简介:1.用于肠易激综合征相关症状(如腹痛、排便紊乱及肠道不适)的对症治疗。 2.用于与胆道功能障碍有关的疼痛及胆囊运动障碍。 3.用于钡剂灌肠前准备。, 药物性状:片剂为橙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药物适应症:1.用于肠易激综合征相关症状(如腹痛、排便紊乱及肠道不适)的对症治疗。 2.用于与胆道功能障碍有关的疼痛及胆囊运动障碍。 3.用于钡剂灌肠前准备。, 药物不良反应: 1.本药耐受性良好,少数病人有腹部不适、腹痛、腹泻或便秘,偶见皮疹或瘙痒。 2.国外资料报道,个别患者在两餐之间口服本药后出现胃灼热和吞咽困难,内镜检查显示有急性的食管溃疡形成,停药即恢复。,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慎用:食管、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 2.本药用于儿童的经验不足,建议儿童禁用本药。 3.孕妇禁用本药。 4.哺乳期妇女慎用本药。,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1.对本药或溴化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儿童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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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洛

其他
卡<span style="color: #da4707">维</span>地洛

简介: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用或与其他降压药特别是噻嗪类利尿剂联用。用于心绞痛。也可用于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可降低死亡率和心血管疾病患者的住院率,改善患者一般情况并减慢疾病进展,既可做为标准治疗的附加治疗,也可用于不耐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或没有使用洋地黄、肼苯哒嗪、硝酸盐类药物治疗的患者。, 药物性状:白色结晶性粉末。, 药物适应症: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用或与其他降压药特别是噻嗪类利尿剂联用。用于心绞痛。也可用于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可降低死亡率和心血管疾病患者的住院率,改善患者一般情况并减慢疾病进展,既可做为标准治疗的附加治疗,也可用于不耐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或没有使用洋地黄、肼苯哒嗪、硝酸盐类药物治疗的患者。, 药物不良反应:1.偶见轻度头晕、头痛、乏力,特别是在治疗早期罕见抑郁、睡眠紊乱、感觉异常。2.治疗早期偶见心动过缓、直立性低血压,很少引起晕厥,少见外周循环障碍(四肢发凉)、水肿和心绞痛,可使原有间歇性跛行或有雷诺现象的患者症状加重个别患者可出现房室传导阻滞和心力衰竭加重。3.偶可诱导有哮喘或呼吸困难倾向的患者发病,罕见鼻塞。4.少见便秘和呕吐偶见胃肠不适(如腹痛、腹泻、恶心等)和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5.罕见排尿障碍、性功能减退有心力衰竭和弥漫性血管病变和(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会进一步加重肾功能损害,个别病例可出现肾衰竭。6.少见变态反应性皮疹,个别患者可出现荨麻疹、瘙痒、扁平苔藓样皮肤反应。可能发生银屑样皮肤损害或使原有的病情加重。7.可引起眼干罕见视觉障碍及眼部刺激感。8.偶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等。9.由于本药具有受体阻断剂的特性,可使隐陡糖尿病患者出现临床症状,或使原有糖尿病的患者病情加重,并抑制反向葡萄糖调节机制。心力衰竭患者偶见本重增加及高胆固醇血症。10.偶见四肢疼痛,罕见口干。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1.对已用洋地黄、利尿剂及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控制病情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应慎用。2.伴有糖尿病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可能会使血糖难以控制。故在使用本药的开始阶段,应定期监测血糖并相应调整降糖药的用量。3.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在增加卡维地洛的剂量期间,可能使心力衰竭和水钠潴留加重,此时应增加利尿剂的用量,并在以上情况恢复前不再增加其用量。4.有支气管痉挛倾向的患者或在治疗中发现任何支气管痉挛的证据,均应及时减少其用量。5.停止卡维地洛治疗时,不能突然停药,伴有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应逐渐减少用量然后停药(1~2周)。6.该药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7.可能会增加患者过敏的机会或导致过敏反应加重,正在接受脱敏治疗的患者应慎用。8.嗜铬细胞瘤患者使用本药前,应先使用α受体阻滞剂。9.外周血管失调的患者(如有雷诺现象)应用卡维地洛可能会加重病情。10.本品可诱发心动过缓,如心率小于每分钟55次,须减量。11.卡维地洛与维拉帕米及地尔硫卓等钙通道阻滞剂或其他药物合用时,需严密监测患者的心电图和血压变化。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者。2.孕妇及计划妊娠的妇女。3.哺乳期妇女。4.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者。5.肝功能不全者。6.哮喘、伴有支气管痉挛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患者。7.严重心动过缓(心率低于50次)、窦房结综合征(包括窦房阻滞)、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患者。8.严重心力衰竭,如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Ⅳ级的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9.心源性休克、心肌梗死伴并发症。10.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11.3kPa(85mmHg)]。11.手术前48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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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盐酸拉帕米

其他
盐酸<span style="color: #da4707">维</span>拉帕米

简介:口服适用于治疗:心绞痛:包括稳定型或不稳定型心绞痛,以及冠状动脉痉挛所致的心绞痛,如变异型心绞痛。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心房扑动和心房颤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肥厚型心肌病。原发性高血压。静脉给药适用于治疗快速性室上性心律失常,可使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转为窦性,或使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的心室率减慢, 药物性状:白色粉末,无臭。, 药物适应症:口服适用于治疗:心绞痛:包括稳定型或不稳定型心绞痛,以及冠状动脉痉挛所致的心绞痛,如变异型心绞痛。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心房扑动和心房颤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肥厚型心肌病。原发性高血压。静脉给药适用于治疗快速性室上性心律失常,可使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转为窦性,或使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的心室率减慢, 药物不良反应:多与剂量有关,常发生于剂量调整时。1.可见房室传导阻滞、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心脏停搏偶见心衰或原有心衰加重、严重的血压下降和(或)直立性低血压。也有用药后出现心悸和心动过速等症状的报道。当血药浓度大于30/时,可引起心电图间期延长,延长程度与血药浓度成正比。此外,使用起搏器的患者在使用本药后可能会出现起搏和感受阈增高。仅在剂量调整不当或已有特定损害时,本药的心血管不良反应可能超过其治疗效应。2.常见恶心、腹胀或便秘,偶见呕吐,个别病例出现肠梗阻。3.偶见头痛、眩晕、耳鸣、乏力、失眠、神经衰弱、精神抑郁、精神错乱、脑血管意外以及麻木、麻痹、感觉倒错等感觉障碍等。4.偶见红斑、瘙痒、风疹、斑丘疹、肢端红痛症,少见支气管痉挛。有个案报道用药后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和史-约综合征(-)。5.偶见可逆性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可能是过敏性肝炎的表现。6.少见糖耐量减低,个别病例出现泌乳或泌乳素升高。老年患者长期用药偶可出现男性乳房发育,停药后可恢复。7.偶见面色潮红、皮肤发红,极少见皮肤或黏膜的点状或片状出血(紫癜)。有出现光照性皮炎的报道。8.偶见阳痿,罕见肌肉无力或肌肉关节疼痛,静脉给药尚有呼吸衰竭等。可能出现小动脉扩张导致的周围水肿。有用药后出现齿龈增生、齿龈炎及出血的个案报道,停药后可自行消失。9.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1.心动过缓,度房室传导阻滞,伴室性心动过速,轻度心力衰竭,轻至中度低血压,严重肝功能不全,肾功能损害,支气管哮喘,进行性肌营养不良,颅内压增高者慎用。2.有报道,非对照性研究提示新生儿使用静脉给药的治疗效果与成人相似,但极少数新生儿和婴儿可发生致命性的严重血流动力学不良反应,故儿童用药须谨慎。3.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妊娠早、中期禁用本药妊娠晚期不应使用本药,除非用药的益处大于其危险性。4.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妇女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5.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血压,静脉给药或调整口服剂量时需监测心电图,本药可引起肝细胞损害,长期治疗时须定期检查肝功能,肝或肾功能损害者须严密监测血压、间期或药效过量的其他表现。6.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2.心源性休克。3.严重低血压(收缩压小于12kPa)。4.充血性心力衰竭(除外继发于室上性心动过速而对本药有效者)。5.左心衰。6.急性心肌梗死并发心动过缓。7.严重心脏传导功能障碍(如Ⅱ或Ⅲ度窦房或房室传导阻滞)。8.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心脏起搏器并行使功能者除外)。9.预激综合征伴房颤或房扑(用本药偶尔可转复为窦性心律,但也可能使更多的心房冲动经旁路进入心室而增加心室率,甚至诱发室颤)。10.洋地黄中毒者禁用注射剂,以免导致致命性房室传导阻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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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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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素<span style="color: #da4707">钠</span>

简介:1.用于急慢性静脉血栓或无明显血流动力学改变的肺栓塞(PE)。本药能阻止栓子延伸,使机体自发性溶栓。 2.预防二尖瓣狭窄、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房扩大、心肌病合并心房颤动以及心脏瓣膜置换或其他心脏手术时所致的体循环栓塞。 3.防止动脉手术和冠状动脉造影时导管所致的血栓栓塞。 4.用于急性心肌梗死时的辅助治疗,以减少血栓栓塞的并发。尤适宜于心肌梗死合并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长期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复发以及以往有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梗死病史者。 5.能减少脑血栓形成的危险性并降低其死亡率。 6.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尤其在高凝阶段,可减少凝血因子的耗竭。对下列疾病并发的DIC有效;羊水栓塞、死胎综合征、异型输血反应、暴发性紫癜、脓毒血症及转移性癌肿,但对蛇咬伤所致DIC无效。 7.可作为体外抗凝血药(如输血、体外循环、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及血样标本体外实验等)。 8.有报道,本药能促进脂蛋白脂酶(清除因子)从组织释放,后者可催化三酰甘油水解,从而清除血脂;还能增强抗凝血酶Ⅲ对血管舒缓素的抑制作用,因而可抑制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的急性发作。 9.本药乳膏剂外用于浅表软组织挫伤及急性浅静脉炎。, 药物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有引湿性,本品在水中易溶。, 药物适应症:1.用于急慢性静脉血栓或无明显血流动力学改变的肺栓塞(PE)。本药能阻止栓子延伸,使机体自发性溶栓。 2.预防二尖瓣狭窄、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房扩大、心肌病合并心房颤动以及心脏瓣膜置换或其他心脏手术时所致的体循环栓塞。 3.防止动脉手术和冠状动脉造影时导管所致的血栓栓塞。 4.用于急性心肌梗死时的辅助治疗,以减少血栓栓塞的并发。尤适宜于心肌梗死合并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长期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复发以及以往有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梗死病史者。 5.能减少脑血栓形成的危险性并降低其死亡率。 6.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尤其在高凝阶段,可减少凝血因子的耗竭。对下列疾病并发的DIC有效;羊水栓塞、死胎综合征、异型输血反应、暴发性紫癜、脓毒血症及转移性癌肿,但对蛇咬伤所致DIC无效。 7.可作为体外抗凝血药(如输血、体外循环、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及血样标本体外实验等)。 8.有报道,本药能促进脂蛋白脂酶(清除因子)从组织释放,后者可催化三酰甘油水解,从而清除血脂;还能增强抗凝血酶Ⅲ对血管舒缓素的抑制作用,因而可抑制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的急性发作。 9.本药乳膏剂外用于浅表软组织挫伤及急性浅静脉炎。, 药物不良反应: 1.最常见出血,可能发生在任何部位(如肾上腺出血、卵巢出血及腹膜后出血)。 2.常见寒战、发热、荨麻疹等过敏反应。少见气喘、鼻炎、流泪、头痛、恶心、呕吐、心前区紧迫感、呼吸短促甚至休克。可能出现瘙痒、发热感,特别是脚底部。 3.注射局部可见局部刺激、红斑、轻微疼痛、血肿、溃疡症状。肌内注射后以上症状更严重,因此不宜肌肉注射。 4.偶见腹泻。 5.有报道,使用本药可引起血小板减少,一般只有轻度的或无临床表现。但血小板减少可能会伴有严重的血栓栓塞综合征(如皮肤坏死、因肢体坏疽导致的截肢、心肌梗死、肺栓塞、脑卒中甚至死亡)。血小板减少常发生在用药初5~9日。 6.本药长期使用有时反而形成血栓。有报道,应用本药可发生两种类型的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一种为轻型,血小板计数常中度减少,不出现血栓或出血症状,一般发生在用药后2~4日,即使继续应用,血小板数也可自行恢复,另一种为重症,产生本药依赖性的抗血小板抗体,血小板大量聚集而血中血小板显著减少,一般发生于用药后第8日,少数为第2日,如继续应用可致脏器栓塞。 7.有长期用药后出现的骨质疏松症,全身用药后出现皮肤坏死的报道。非连续使用本药后有出现醛固酮合成抑制,延迟的暂时性脱发,阴茎异常勃起,反跳的高脂血症的报道。,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慎用: (1)有过敏性疾病及哮喘病史者。 (2)要进行易致出血的操作(如口腔手术等)患者。 (3)已口服足量的抗凝血药者。 (4)月经量过多者。 2.60岁以上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女性)对本药较为敏感,用药期间容易出血,因此应减少用量,并加强对凝血相的监测。 3.妊娠和产后慎用,先兆流产者禁用。 4.本药不分泌入乳汁。 5.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 (1)本药可延长凝血酶原时间,使磺溴酞钠(BSP)试验潴留时间延长而呈假阳性反应,导致T3、 T4浓度增加,从而抑制垂体促甲状腺素的释放。因此必须在用药4小时后重复该项试验。 (2)本药用量达15000~20000U时,血清胆固醇浓度下降。 (3)本药为酶诱导剂,常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乳酸脱氢酶(LDH)升高,但胆红质及碱性磷酸酶正常,以静脉给药者发生率高。因此,在使用肝素情况下,对与酶水平变化有关的疾病如肝炎、PE、急性心肌梗死等病的诊断需慎重。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治疗前宜测定凝血时间(试管法),一期法测凝血酶原时间;治疗期间应测定凝血时间(试管法)、血细胞比容、大便潜血试验、尿潜血试验及血小板计数等。,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   2.有自发出血倾向(或不能控制的活动性出血)者。 3.有出血性疾病及凝血机制障碍(包括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或血管性紫癜)的患者。   4.外伤或术后渗血者。 5.先兆流产者或产后出血者。   6.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 7.溃疡性结肠炎患者。   8.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9.胆囊疾病或黄疸患者。   10.恶性高血压患者。   11.活动性结核患者。 12.内脏肿瘤患者。   13.脑内出血或有脑内出血史者。   14.胃肠持续导管引流者、腰椎留置导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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