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1},["ShallowReactive",2],{"$f65-g5LTUgHIk8dGZIHhGe2pKpxnfW0g-O4HGxk3yxcs":3,"$fZEZXsLM9NKCDZAAFN7_b3w4386NbPILD6gosZwkhfOc":8},{"code":4,"msg":5,"message":6,"data":6,"success":7},401,"认证失败，无法访问系统资源",null,false,{"code":9,"msg":10,"message":6,"data":11,"success":49},200,"操作成功",{"id":12,"name":13,"describes":6,"symptoms":6,"checkup":6,"treatment":6,"seoTitle":14,"seoKeywords":15,"seoDescription":16,"coverVertical":6,"coverAcross":6,"introduceClassifications":17,"departments":48},7213,"职业医学"," 职业医学 - 提升职场健康与安全的专业指南"," 职业医学, 职场健康, 职业病预防, 工作安全, 职业卫生, 健康管理"," 了解职业医学，关注职场健康与安全。提供职业病预防、工作安全指导和专业健康管理的全面指南，助您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18,23,28,33,38,43],{"id":19,"classification":20,"description":21,"sort":22,"diseaseId":12},47611,"概述","\u003Cp>　　职业医学(occupational medicine)既属临床医学，又是预防医学的分支，常统称职业卫生(occupationalhealth)，从狭义说，职业医学以个体为主要对象，职业卫生以人群为主要对象，两者仅有工作范围区分，统一于一个目标，即有共同的预防医学观念，知识和技能，以达到促进和保护职业人群在身体、精神和社会适应上的完美状态\u003C/p>",0,{"id":24,"classification":25,"description":26,"sort":27,"diseaseId":12},47613,"病因","\u003Cp>人类的环境是由一些自然因素组成的：如空气、水、食物、气候以及供人活动的空间。人们生活的社会与精神环境对人的身心健康也有很大的影响。\u003C/p>\u003Cp>　　人的疾病多数由环境危害因素所致，或受环境因素的影响;为保护人的健康，首先要阐明这些因素影响健康的方式，统称为环境医学，而职业医学仅研究工作场所中环境因素，特称为职业因素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u003C/p>",1,{"id":29,"classification":30,"description":31,"sort":32,"diseaseId":12},47617,"症状","\u003Cp>　　常见症状：咳嗽、咳痰、胸痛、胸闷\u003C/p>\u003Cp>　　从构成职业病的三个主要条件来看，这类疾病具有下列五个特点：\u003C/p>\u003Cp>　　1.职业病有特异的病因，控制病因就可以预防或减轻发病。\u003C/p>\u003Cp>　　2.作用条件包括接触时间和接触量，接触时间与生产过程、生产设备、劳动制度有关。并不是有职业危害存在，即会致病。特别是化学和物理因素的接触量是发病的关键，接触量常难以用绝对数字表示，则可用接触时间或接触水平衡量。因而对一个人群中衡量有否职业病存在，确定剂量-效应(反应)的关系极为重要。　3.在不同人群中某一职业病的发病率不同，因而对人群的工作有更重要意义。\u003C/p>\u003Cp>　　4.发现病情越早，康复越易;越到后期，治疗效果越差。\u003C/p>\u003Cp>　　5.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因此除用对症治疗个体外，重点应保护人群健康。\u003C/p>\u003Cp>　　从以上特点，可以说职业病是一种人为的疾病，它的发生与患病率的高低，反映着国家医疗卫生工作的水平。所以世界各国对职业病，除医学上的涵义外，还具有一定的立法意义，即政府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我国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于1987年11月(87卫防字第60号)颁发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名单分为9类共108种，计①职业中毒51种;②尘肺12种;③物理因素职业病6种;④职业性传染病3种;⑤职业性皮肤病7种;⑥职业性眼病7种;⑦职业性耳鼻喉疾病2种;⑧职业性肿瘤8种;⑨其他职业病7种。其中包括化学灼伤等工伤事故。为正确诊断，已将部分职业病订出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公布实施。\u003C/p>",2,{"id":34,"classification":35,"description":36,"sort":37,"diseaseId":12},47620,"检查","\u003Cp>　　检查项目：血常规、胸片、心肌酶谱、心电图\u003C/p>\u003Cp>　职业史\u003C/p>\u003Cp>　　包括工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机会和接触程度(最简单是专业的工龄)、环境条件等资料。为深入了解病因，除口头询问外，有时需要直接到现场观察，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接触史的资料，仅有定性还不够，还应该是定量的，即环境监测资料或工龄的记录。\u003C/p>\u003Cp>　　体格检查\u003C/p>\u003Cp>　　与一般临床所用方法类同。但对某一类职业因素所致疾病，如职业史比较明确，则可根据发病的特点，选择某些项目重点检查。\u003C/p>\u003Cp>　　实验室检查\u003C/p>\u003Cp>　　有一些职业病，临床表现不明显，常靠实验室检查，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测定生物材料中有害物，以检测身体吸收量，如尿、头发、指甲等中重金属量;②测定吸收入体内，经代谢后排出代谢物的量，如吸收苯系物后，可分别测定尿中酚、马尿酸或甲基马尿酸;③测定机体受职业危害因素作用后生物化学或细胞形态方面的改变，如对接触苯者检查血常规，必要时检查骨髓象等。　根据以上三方面取得的资料，经过综合分析，得出诊断结论。对慢性职业病，往往需要长期动态随访，才能作出最后判断。对一些病因未能确定的临床表现，要排除职业因素以外的疾病，这是职业病诊断中重要手段。此时除需要利用以上三方面资料予以综合分析外，还可应用职业流行病学方法予以鉴定。\u003C/p>",3,{"id":39,"classification":40,"description":41,"sort":42,"diseaseId":12},47622,"预防","\u003Cp>为了及时掌握职业病的发病情况，以便采取预防措施，卫生部还颁发《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88卫防字第16号)及职业病报告办法(88卫防字第70号)，主要要求有：①急性职业中毒和急性职业病应在诊断后24小时以内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下厂进行调查，提出报告，以便督促厂矿企业做好预防职业病的工作，防止中毒事故再次发生;②慢性职业中毒和慢性职业病在15天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报告并进行登记，以便及时掌握和研究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动态，制订预防措施。\u003C/p>\u003Cp>　　职业病临床表现\u003C/p>\u003Cp>　　分类\u003C/p>\u003Cp>　　职业病一般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急性职业病通常指在一次或一个工作日内接触生产中有害因素而发病。例如，一次吸入高浓度硫化氢立即引起昏迷;喷洒有机磷农药，经皮肤吸收后数小时内导致中毒;吸入光气、氮氧化合物、硫酸二甲酯或有机氟裂解气后，经过几小时才出现急性肺水肿;吸入高浓度溴甲烷、三乙基锡、四乙基铅后，当天症状虽不明显，而在1～2天后出现急性脑水肿症状，都属于急性中毒范畴。\u003C/p>\u003Cp>　　慢性职业病是由于长期受到有害因素的影响所致。往往需要接触几个月，甚至数年后才逐渐出现症状，例如经常接触超过最高允许浓度的苯蒸气或放射性物质，可引起白细胞减少或骨髓造血功能抑制;矽肺常在高浓度二氧化硅粉尘环境中工作数年至十多年后发病。\u003C/p>\u003Cp>　　职业因素引起的肿瘤，一般需要数十年的接触时间，例如α-萘胺和联苯胺引起膀胱肿瘤约需16年之久。\u003C/p>\u003Cp>　　职业病是全身性疾病，可按致病因素的性质、接触的部位以及进入体内的归宿而决定其临床表现。对生物因素所致的职业病，依从于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发病规律。进入人体的化学物质，则按其理化及生物化学性能，大多是对某一个器官损害最为严重，称为\"靶器官\".少数有害物质，没有特定的靶器官而是全身亲和性的。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有的以接触部位表现明显，如紫外线所致结膜角膜炎(电光性眼炎)、皮炎;有的是全身性的表现，如不良的气象条件;大多是接触部位和全身反应兼有，如噪声致听觉器官损伤外，还能致心血管系统的全身性影响。因而，职业病分散在临床各科中，按主要受损系统而具不同的表现。\u003C/p>",4,{"id":44,"classification":45,"description":46,"sort":47,"diseaseId":12},47624,"治疗","\u003Cp>按照四级预防原则，职业性病伤与一般病因或发病过程不明的疾病不同，欲求预防效益，在干优良的卫生服务，包括：\u003C/p>\u003Cp>　　1.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ing)及健康监(保)护(health surveillance)。前者为识别环境中潜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强度(接触量)和接触的机会，并应向职工公布，为改进生产环境提供依据;健康监护着重于早期检测在特定生产环境中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并通过就业前和定期健康检查，发现疾患应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早处理，及时阻断接触。对劳动能力已受到损害者，应作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u003C/p>\u003Cp>　　2.职业流行病学 明确的职业因素所致疾病，在临床上比较容易识别和诊断。但有些疾病如职业性肿瘤和其他工作有关疾病;或长期接触微量的职业危害因素，疾病与环境因素的因果联系难以确认，需要用职业流行病学方法，对接触人群予以\"诊断\".\u003C/p>\u003Cp>　　3.为制订有关政策法令提供科学依据 以上两个方面工作除直接服务所必需外，所积累的资料，又可作为制订有关法令提供科学依据。卫生标准和职业病诊断标准是职业卫生法令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卫生部门需要与各有关政府部门如劳动部门、各工业部门、工会等共同协商而贯彻。\u003C/p>\u003Cp>　　4.卫生监督 为了执行卫生政策和法令，国家卫生部设有卫生监督司，以及地方卫生监督部门。在企业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等方面，贯彻三同时，以执行预防性卫生监督。企业投入生产后，要执行经常性卫生监督。\u003C/p>\u003Cp>　　5.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 轮训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的业务和管理人员。并将防护知识，让直接参与生产者懂得职业危害因素损害健康的致病环节，实行自我保健，也对企业的管理者实行群众性监督。\u003C/p>\u003Cp>　　以上五个方面的工作，需要有三方面的力量，包括行政领导的力量，即各级领导应对人民的健康负责，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其次是医务卫生人员的力量，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应按世界卫生组织1994年的\"人人享有职业卫生\"的建议，将职业卫生列为初级卫生保健的内容;第三种力量是劳动者的自我保健。\u003C/p>\u003Cp>　　在卫生管理中，医务卫生人员包括卫生防疫站、职业病防治机构、企业职工医院和保健站、乡镇和街道卫生单位以及医院中负责职业卫生的人员等积极参与，与工程学、劳动保护科学等方面人员的密切协作，为有关立法提供科学依据，并努力做好第一级预防，及早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使劳动者得以在安全卫生的环境中工作。如忽视预防，单纯治疗职业病患者，势必使病人愈治愈多，只有同时兼\"治\"不卫生的环境，才能打破恶性循环，有效地控制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患。\u003C/p>",5,[],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