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马西平

1.用于治疗癫痫单纯或复杂部分性发作,对全身性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亦有良好疗效。
2.可缓解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外伤及疱疹后神经痛。
3.用于预防或治疗双相障碍(躁狂抑郁)。
4.用于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与氯磺丙脲、氯贝丁酯等合用。
5.用于酒精戒断综合征。
6.对室性、室上性期前收缩等心律失常也有效。
1.用于治疗癫痫单纯或复杂部分性发作,对全身性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亦有良好疗效。
2.可缓解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外伤及疱疹后神经痛。
3.用于预防或治疗双相障碍(躁狂抑郁)。
4.用于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与氯磺丙脲、氯贝丁酯等合用。
5.用于酒精戒断综合征。
6.对室性、室上性期前收缩等心律失常也有效。
1.精神神经系统:常见头晕、共济失调、疲乏、嗜睡。本药还可能激发潜在的精神病、引起老年人精神错乱或激动不安,不良反应发生率随血药浓度的增高而增高。罕见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表现为言语困难、口齿不清、抑郁及难以解释的幻听、不自主的躯体运动、幻视等。可引起儿童行为障碍,也有引起脑膜炎复发的个案报道。罕见感觉减退或周围神经炎。
2.消化系统:常见口渴、恶心、呕吐;少见严重腹泻;罕见肝功能异常及过敏性肝炎(表现为黑尿、粪便颜色变浅、皮肤巩膜黄染等)。
3.呼吸系统:罕见过敏性肺炎。
4.心血管系统:罕见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充血性心力衰竭、浮肿、高血压或低血压、血栓性静脉炎、昏厥等。
5.血液: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6.代谢/内分泌系统:可见低钠血症,表现为无力、恶心呕吐、精神紊乱、神经系统异常以及癫痫样发作增多等;少见低钙血症,表现为癫痫发作频率增加、肌肉或腹部痉挛。可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罕见骨质疏松、急性间歇性卟啉病。
7.眼:常见视物模糊、复视、眼球震颤。
8.泌尿生殖系统:罕见肾毒性、急性肾衰竭。有引起急性尿紫质病的报道。国外有导致性功能障碍的报道。
9.皮肤:少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剥脱性皮炎、红斑狼疮样综合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瘙痒、发热、咽喉痛、骨关节痛、疲乏等。
10.其他:罕见腺体瘤、淋巴瘤。
1.交叉过敏:本药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奥卡西平、苯妥英钠等可能存在交叉过敏反应。
2.慎用:(1)酒精中毒者。(2)冠状动脉硬化等心脏病患者。(3)肝脏疾病者。(4)肾脏疾病或尿潴留者。(5)糖尿病患者(可引起尿糖增加)。(6)青光眼患者。(7)使用其他药物有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史者(本药诱发骨髓抑制的危险性增加)。(8)ADH分泌异常或有其他内分泌紊乱者(如垂体功能低下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3.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精神错乱、激动、不安、焦虑、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
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本药能透过胎盘屏障,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可能导致胎儿脊柱裂等先天畸形,尤其在妊娠早期。孕妇应禁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D级。
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可通过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60%,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1)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以及血清铁检查。在给药前检查一次,治疗开始后应经常复查达2~3年。(2)尿常规。(3)血尿素氮。(4)肝功能检查。(5)血药浓度监测。(6)眼科检查(包括裂隙灯、眼底镜和眼压检查)。